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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n7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我的亮剑生涯 > 第一百五十五章 居然是德械师?
    对于如此重要的进攻任务,高洪明居然出动了一支几乎全是新兵的部队,饶是对高洪明的胆大妄为有几分了解的八路军首长们也吓了一跳。

    “胡闹……实在是胡闹,这不是在拿士兵的生命开玩笑嘛?”向来做事严禁的副总指挥也被气到了,“这小子要是我的手下,我非得把他撤了不可。”

    “老总,您倒是想撤,可人家也得听您的才行啊。”左副参谋长被副总指挥的话逗乐了。

    “我说您啊,就别咸吃萝卜淡操心了,人家怎么排兵布阵那是人家的事,您只要老老实实的观战就好,干嘛操那份闲心。”

    “不行,我不能看着那个混小子胡来。”副总指挥还是有些不放心,对左副参谋长道:“你去告诉771团,让他们派出两个营跟在那个新兵营的后面,一旦发生什么事情马上前去支援。”

    左副参谋长眉头一皱:“老总,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得提前告诉高洪明一声,否则容易引起误会就不好了。”

    “这倒也是。”副总指挥这才反应过来,高洪明可不是自己的手下,擅自派出部队跟在人家后面,高不会还真会引起误会。

    他想了想:“这样吧,你去问一问高洪明,兵力够不够,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调拨两个营归他指挥。”

    “调拨两个营归我指挥?”

    正在部署兵力的高洪明看着面前两名身穿八路军军服的人,两人约莫三十左右,肤色黝黑,双手满是老茧,神情沉稳干练,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只是他的神情有些古怪,他怎么也没想到副总指挥居然会主动派出了两个营来帮忙。

    当然了,名义上是主动帮忙,但说白了就是担心自己把事情搞砸,派了两个营过来替自己托底的。

    有心拒绝,但有想了想又担心引起对方的误会,考虑了一下他还是决定把这两个营留下来。

    “行吧,现在你们想我汇报你们的姓名、番号、部队人数以及武器装备,以便我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是!”两人同时应了一声。

    “386旅771团一营营长陆广标向您报告,我营现有战斗人员586人,三八式步枪123支,老套筒186支,中正式57支,汉阳造102支,捷克式机枪13挺,九二式重机枪两挺,马克沁水冷机枪一挺,迫击炮两门

    步枪每支配弹十五发,机枪每挺平均配弹300发,迫击炮配弹7发,报告完毕”

    “386旅771团二营营长黄承林,我营现有战斗人员578人,三八式步枪158支,老套筒165支,中正式52支,汉阳造105支,捷克式机枪20挺,九二式重机枪两挺,马克沁机枪两挺,迫击炮一门。

    步枪每支配弹15发,机枪每挺配弹320发,炮弹8发,报告完毕。”

    听完后,高洪明一阵无语,虽然他以前也接触过李云龙的独立团,可这家伙不能以常理来判断,加上他的不时接济,因此独立团的日子比起历史上还好得太多,以至于他的潜意识里对八路军的装备有了一定的误解。

    现在他才明白,感情这才是八路军的真实情况,要知道这还是主力团啊,要是换成基干团甚至是地方团,装备指不定还差到什么样呢。

    ps:请各位老爷十分钟后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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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被吓得睁大眼睛的大宝,高洪明很是无奈的撇撇嘴,现在的他已经很肯定,自己已经成为了众多穿越大军的中的一员,而且还穿越到了一个同名同姓的年轻人身上。

    但是对于这个结果,他并不感到高兴,人家穿越都是到异界,或是穿到十年八年以前,凭借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大杀四方吃香喝辣,可自己却传到八十多年前的抗战时期。

    这算怎么回事?

    虽然高洪明在现代社会里不是什么官二代富二代,但起码在市区里有两套房子,银行里的存款也是七位数,一个刚泡到手的漂亮女友,如果不出意外这辈子应该能够无忧无虑的过下去,怎么到酒吧跟朋友喝醉后一觉醒来就变成这个样子。

    在他看来,打日本鬼子这种这么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交给革命先烈做去就好了,让他这个连枪都没摸过几次的普通青做这种高难度的事是不是太难为自己了。

    不过高洪明最大的优点就是看得开,根据穿越定律,百分之九十九的九九九的人穿越之后都是回不去的,既然如此再伤心也没用,还是先顾着眼前吧。

    想到这里,高洪明叹了口气道:“大宝,你哭啥,少爷我还没死呢,不就是失忆了么?你再告诉我一遍不就得了,你这么哭天抹泪的有意思么?”

    听了高洪明的话,大宝惊异的望了他一眼:“少爷,看来你真是得了失魂症了,连性子都有些不一样了。”

    “你这不废话么?赶紧的,把少爷我的来历给我说一遍!”高洪明一阵腻味,虽然他对这具身体的前任不认识,但从他居然还有下人来看,这具身体的出身估计也不怎么简单。

    “少爷,是这样的.......”

    大宝抹了把眼泪,才将他的身份娓娓道来.......

    高洪明听后这才明白,原来这具身体的前任名字确实犹如毕业证上所说的那样跟自己同名同姓,今年二十五岁,山西莲台县人,出身于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户人家。

    而高家的千顷地里就只有他这么一颗独苗,高洪明的母亲生下他没多久就撒手人寰,高洪明的父亲,高家老爷从小就将把宝贝得不行,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那还是轻的。

    再加上高家的权势,于是就养成了高洪明的纨绔性子,虽然不至于做出欺男霸女的事情,但平日里总喜欢和一些狐朋狗友一起横向乡里,顺带着调戏一下大姑娘小媳妇,不过高洪明虽然为人纨绔,但也不是不可救药,那就是他从不用强,所以又得了一个不强人所难高洪明的绰号。

    就这样,高洪明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在五台里混出了不小的名号,而大宝就是从小被高家收养的一个孤儿,从小就跟着高洪明一起长大,无论是对他还是高家都是忠心耿耿。

    后来高家老爷看到自己的宝贝儿子再这样下去估计就得毁了,思绪再三后,于三年前将其送到了外地一所师范学校念书,直到今年才毕业返乡。

    只是刚回到家,就获悉了惊天噩耗,高老爷居然在前些日子出去收租的时候遇到了一队巡逻的日本鬼子,被日本人给打死了,高家的几名护院拼死抵抗,这才将高老爷的尸体给抢了回来。

    得知噩耗的高洪明如同五雷轰顶,当场立下誓言,和日本鬼子势不两立。

    高家在莲台县也算是大户人家,有权有势,家里甚至还养了几十名护院和二十多条枪。

    受到刺激的高家少爷不顾旁人的劝阻,在短短半个月之内就拉起了一支三百多人的队伍,对外则打出了莲台县民团的称号。

    只是队伍拉起来容易,但武器的问题却是个大问题,你一个无权无势的地主,想要一下子弄几百条枪谈何容易。

    为了武器,高家少爷急得都上火了,四处联系人购买军火,前两天好不容易联系上一名军火贩子,对方说有一批军火要出手。

    高家少爷不疑有他就凑了一笔钱,带着大宝和二十多名民团士兵去了,只是没曾想却是对方设下的一个陷阱,他们刚来到约定的交易地点就遭到了对方的伏击,高少爷当场受了伤,要不是大宝带着民团士兵拼死将他救回来,恐怕这家伙早就死透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高少爷受了伤,这才有了高洪明的穿越。

    听到这里,高洪明算是大致明白了自己这具身体的基本情况。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被宠坏的熊孩子性格,急躁、易冲动、经常会做出一些比较中二的事情来,否则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相信别人了。

    高洪明随即又想起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了,大宝,现在咱们在哪?”

    “少爷,咱们现在在县郊外的小曹村,您不是说在城里编练民团动静太大,容易引起晋绥军和鬼子的注意吗,所以才将练兵的地方放在这里。”

    “唔……我知道了……”

    高洪明所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随口又问道:“对了大宝,刚才那位谢医生是哪的人,成亲了吗?”

    过了半天,却没有听到大宝的回答,他眉头一皱,“大宝,我问你话呢。”

    大宝犹豫了半天,这才有些别扭的说了句:“少爷,我知道您喜欢谢医生,可您别忘了,您可是有媳妇的人,而且少奶奶为人那么好,您可不能为了谢医生就休了少奶奶啊!”

    “什么……我有老婆了?”

    一道闪电划过钱洪明的脑海。

    看到高洪明的模样,大宝一拍脑袋:“您看我这记性,刚才忘了跟您说了……”

    随着大宝的叙述,高洪明这才明白,原来他那死去的便宜老爹得知儿子准备毕业回家后,生怕他又恢复往日的纨绔脾气,于是便做主给他定了门亲事。

    而且最绝的是,高老爷子为了怕儿子反对,居然在四方邻居和亲朋好友的见证下,让女方抱着一只写了高家少爷生辰八字的公鸡拜了堂,根据当地的风俗,俩人便算是正式成了亲。

    回家得知这个消息的高家少爷一时也傻了眼,他也没想到自家老子居然做得这么绝,只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他就算想反悔也不可能了,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下来。

    而且他之所以带着新建的民团跑到郊外练兵,估计也有多着那位新婚老婆的意思。

    “行了,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已经不知该怎么形容此刻心情的高洪明无力的摆了摆手,大宝见状会意的退了出去

    长吐了口气,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让高洪明感到有些心神疲惫,同时一股无力的感觉涌上心头。

    就在昨天,他只是现代社会里一名无忧无虑的年轻人,可现在他却要背负着沉重的压力。

    家里那还未见过面的媳妇,还有大宝这些跟着他讨生活的下人以及民团那刚招募几百名士兵,所有人的吃喝拉撒都压在了他的肩膀上。

    以前看到抗战史时,他的心里或许有位那些浴血奋战的前辈先烈感到景仰,也为那些再如此恶劣条件下依然拼死抵抗的勇士而感动,但对于他这个95后而言那也仅是一段历史而已。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要亲身经历这段历史,试问他心里如何不紧张?压力如何不大?

    他努力回想了良久,想要提取这具身体的记忆,但却没有任何头绪。

    一直想到脑袋发胀,一股昏昏沉沉的睡意袭来,他习惯性的抬起了左手朝着手腕看去,随即整个人就怔住了。

    此时他的手腕上凛然戴着一支手表。

    好吧,即便是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手表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但这块手表不同,他是高洪明上大学时,他的父将他戴了几十年的上海牌手表送给了他。

    发黄的镜面,陈旧的框架和那条褐色的人造革的表带无不表示这块表就是那块伴随了他四年大学生涯的老古董。

    怎么也想不到,这块据说是爷爷传下来的手表居然也跟着穿越到了这个时代,不是说好了魂穿的么,这玩意是怎么跟过来的。

    “咦……等等……

    就在高洪明盯着手表发愣的时候,原本因为岁月而变得发黄模糊的表面开始发生了变化,居然变得光洁白净,好像新出厂的一样?”

    正当高洪明聚精会神的查看手表时,一股莫名的信息突然从手表传到了他的脑海里。

    这股信息洪流颇为庞大,弄得回过神来的高洪明脑瓜子生疼生疼的。

    半个小时后,神情依然有些呆滞的高洪明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又看了看窗外的月亮,整个人都是木木的。

    “这算什么,带着系统来抗日吗?老子戴了它差不多五年,现在才知道这玩意居然是一个军火商店,自己可以在里面自有的购买二战期间的一切军用物资!”

    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一切全都需要钱来购买。

    仔细查看了一下物资的价格后,高洪明摸了摸下巴柔软的短须陷入了沉思,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钱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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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要解释一下,有老读者说这本书还不如先前写的《我的军阀生涯》等前几部小说,这是肯定的。

    那些书是什么时候写的,大哥……那是十年前啊,十年前的创作环境能跟现在比吗?

    按照十年前的环境,写到这里主角起码得是师长甚至军长了,主角最后甚至都当上了总统,可现在能这么写吗?

    所以啊,大家也别埋怨了,大环境如此,能当上团长已经是极限了,所以大家也别怪阿顶了。